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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损害赔偿对策研究
交通部科学研究院   200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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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交通部重点软科学项目
完成时间:    2007年6月
项目简介:      本项目于2004年底由交通部科教司组织立项,由交通部海事局主持,交通部科学研究院、上海海事局等共同承担。
           本项目在全面了解HNS公约内容和有关情况基础上,分析了我国船舶散装有害有毒液体物质的运输情况、船舶及保险
         情况、货主情况及污染事故与赔偿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船舶散装运输有毒物质污染损害赔偿对策建议。
           本项目在深入了解和研究国际油污基金的管理运作的基础上,分析了以往我国船舶污染事故赔偿案例,结合我国的
         实际国情,研究提出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规程建议。
           本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组还专门赴位于英国的国际油污基金组织进行学习培训,学习了基金的议事程序、基金的
         财务制度、基金内部管理规章及基金索赔规定。学习交流等一系列活动为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规程的制定提供了很好
         的借鉴作用。
项目专家评审意见:  本项目于2007年6月8日在北京顺利通过了交通部科技教育司的评审。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本研究在国内散装有毒
         液体物质污染损害对策研究领域尚属首次,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课题组深入调查了我国船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运输的现
         状,研究分析了HNS公约基金分摊及其赔偿方法,从我国船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运输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我国暂不加
         入HNS公约的建议以及我国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损害赔偿对策,为政府部门制定船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损害赔偿的
         相关政策提供了有价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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